(六)聘用
1、对考试、体检、考察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县人社局发出录聘通知书,到相关部门办理入编、聘用等手续。受聘人员享受单位现有工作人员同等待遇。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者,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增补聘用人员。
2、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计算,期限为一年。试用期满以后,由人社部门组织考核,考核合格予以按期转正。
3、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考生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署的合法用工合同需解除的,须由考生本人自行与原单位解除合同,若该合同仍然存续,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招聘纪律
(一)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县纪委全程参与监督。对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行为要坚决抵制和克服,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二)实行回避制度:
1、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2、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组织公开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七、监督电话
祁东县纪委、监委信访室 0734-6296582
祁东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组 0734-6251218
祁东县人社局 0734-6286110
本方案由祁东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原标题:祁东县2018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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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祁东县2018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与职位表》
祁东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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