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 试
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者不得参加考试。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成绩查询:考试成绩可登录祁东县党政门户网、祁东县新闻网查询,考生如对成绩有疑问,可在成绩公布3个工作日内书面申请复核。查分范围限于有无漏评、漏登,统分、登分是否准确等。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由各招聘单位负责,县纪委、县监察委、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编办监督管理。
(2)资格审查内容。根据报名要求的资料,按照职位要求和资格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个人信息与报考专业要求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3)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资格审查以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审定的结果为准。
2、笔试
(1)笔试对象的确定。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笔试。每个职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小于1:3。调整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职位的开考,已报考该职位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或退还考务费。
(2)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内容和范围:
笔试内容: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科,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时限为90分钟;《申论》考试时限为120分钟。
(4)报考人员应当参加全部规定科目的考试,成绩方为有效。
3、面试
(1)面试对象的确定
在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原则上按计划录用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因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而造成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在报考该职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
如入围末位名次出现成绩相同的,则末位名次的一并参加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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