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优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结构,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关于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4〕34号)要求,结合安化县部分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经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同意,2018年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全县共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1名,具体职位及计划见《2018年安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三、报考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3.符合招聘职位所需的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
4.报考年龄出生年月以考生有效身份证为准。一般职位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2年7月10日至2000年7月10日期间出生。
5.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专业认定参照《2018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应聘人员学历学位证书必须于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
6.招考职位有地域户籍要求的,报考人员或其配偶的户口在公告发布之日(2018年6月26日)或高考时应在所要求的行政区域。
7.不得报考的情形: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违反计划生育等政策规定的人员;试用期内或者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的非2018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责任编辑(hnoffcn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