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县对教师的需求,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8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程序和人员管理方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的三公开制度;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试教(说课)、体检、考察、聘用的程序进行;聘用人员严格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政策实行聘用制管理。
二、招聘岗位名称、人数及资格条件
具体详见《东安县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此次招聘面向社会,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需要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和各具体岗位要求的年龄范围之内;
5、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东安县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县内学校在编教师(含特岗教师)不得报考;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工作人员;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均不得报名。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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