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参照《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办法》执行。主要包括考生遵纪守法、计划生育、查看学籍档案等内容,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县人社局和县教育局具体负责考察工作。
因各种原因造成参加考察人员空缺不再递补。
八、聘用与管理
1、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东安政府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同时报考东安县特岗教师岗位和公开招聘岗位的,若均入围被录取的优先保证特岗教师岗位录取,公开招聘岗位不得录取已被东安县特岗教师岗位录取的考生。
3、拟聘人员根据所报专业从高分到低分自主选择《招聘公告》中规定的需求学校(天成学校的编制落在和谐实验学校)。聘用人员与聘用学校签订协议(一式三份,县教育局、学校与本人各存一份),必须在聘用学校工作3年以上,期间不准申请调动或脱产学习(县教育局安排的国培、省培学习除外)。
4、因各种原因造成拟聘用人员空缺不再递补。
九、对考生弄虚作假违反考试考察纪律、应参加体检放弃体检和拟聘用放弃聘用情况的处理
对考生弄虚作假违反考试考察纪律入围的一律取消资格,对考生弄虚作假违反考试考察纪律未入围的、应参加体检放弃体检和拟聘用放弃聘用的,东安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都将在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东安政府网站通报,并在2年内不得报名参加东安县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
十、监督与回避
1、招聘工作接受人大、政协、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考试、体检、考察、录取等结果及时向社会公示。
2、教师招聘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在组织公开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十一、本公告由东安县公开招聘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46-4219398)
原标题:东安县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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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安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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