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湘潭市直公立医院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与岗位表(二)(附件2)中岗位人员均需参加面试前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具体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见各招聘单位网站通知)。
资格审查主要查验报考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证件均需复印1份)、自行从网上打印的准考证、含个人信息的报名表。2018年应届毕业生还需携带本人学生证、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或毕业生推荐表(协议书原件或毕业生推荐表需填写本人基本信息并加盖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印章)。在职人员报考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原件。考生须携带上述证书证件、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特别提醒:报考人员务必在准考证打印规定时间内将准考证和含个人信息的报名表打印,以备考试和资格审查时用。
六、面试(实践操作技能考核)
面试主要考核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的,面试方式分别为:口述答题;实践操作;口述答题和实践操作相结合。
面试人员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面试不再核减招聘计划。对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方可进入下一个环节。人才引进岗位设置面试最低合格线70分,未达70分的不进入下一个环节。
面试(实践操作技能考核)时间、地点和相关规定在各招聘单位网站另行公告。面试公告发布以后,面试环节不再递补。参加面试时,考生必须携带笔试时的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
七、合成成绩和排名
(一)综合成绩合成: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以上各项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三)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不进入下一个环节。
责任编辑(hnoffcn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