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面试:各职位面试均实行百分制,按本职位的招聘名额,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以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入围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则一并纳入面试。当出现参考人员因各种原因申请放弃面试等情况导致空缺,可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但不允许跨岗位调剂。
(1)时间与地点:面试时间2018年8月初,具体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与方式:
报考教师岗位的,从本专业课文中随机抽取章节,采取说课的形式测评;报考其他岗位的均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协调沟通能力与应急处置能力。
(3)面试成绩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取有效分的平均分计算,统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凡面试形不成有效竞争的职位,参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否则不列为考核对象,不予聘用。
(4)各职位的面试评委7名,评委均为外聘,面试过程由区招聘领导小组指导及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3、成绩综合:考试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按笔试占60%、面试占40%合成,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纳入考核。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纳入考核。
(三)体检
根据各职位招聘名额,按考试综合成绩择优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在体检前出现缺位则以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递补),统一组织到县级或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如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体检结果公布之日起7日内向管理区招聘领导小组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如有体检不合格者,可按综合成绩择优递补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相关费用由应聘人员负担。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在体检过程中,应聘人员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取消聘用资格;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并给予其5年内不得应聘我区事业单位的处理。
(四)考核
体检合格者为考核对象。考核主要内容为报考资格复查和德才表现,参照《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执行。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及考核不合格者,即使考试成绩入围、体检合格,也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如有职位因此导致招聘名额有空缺的,则该职位再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体检,体检合格者递补入围考核,本职位递补仅限1人次。
责任编辑(hnoffcn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