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我县高中教师队伍结构,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公开招聘56名高校优秀毕业生,充实我县高中教师队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公告。
一、 招聘计划(56名)
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
沅陵一中、二中、六中、七中:国家计划内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第二批次师范专业(以入学当年高考生源专辑标注为准),具备教师资格的高校毕业生;或国家计划内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第一批次及以上具备教师资格,专业对口的高校毕业生。
沅陵职中:国家计划内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第二批次及以上专业对口的高校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
(二)身体健康,具备履行相应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语言表达能力强,善于与人沟通,普通话达到国家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汉语言文学专业达到国家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并具有相应等级证书。
(四)具有学历证书、相应学科高中教师资格证书(2018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就读学校开具的能够取得毕业证书、高中教师资格证书的相关证明,但必须在2018年7月30日前向沅陵县教育局提供毕业证书、高中教师资格证书的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五)本科生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 1988年1月3日(含)以后出生),研究生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3日(含)以后出生)。
沅陵县特岗教师以及在编教师不得报名应聘;尚未解除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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