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九部门《关于实施第三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41号)和湖南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关于下达2017年全省“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精神,为满足我市农村基层工作岗位的实际需求,2017年衡阳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计划招募31名高校毕业生到乡镇从事“三支一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原则
此次招募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考试选拔、统一安排的方式进行。
二、招募计划及报考类别专业要求
2017年全市计划招募31名“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其中支教10名、支医6名、支农10名、扶贫5名。报考支教岗位须是已取得相应层次和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的高校毕业生;支医岗位须是医疗卫生类相关专业高校毕业生;支农、扶贫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不限。
三、报名资格条件
招募对象为衡阳生源(衡阳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专(含)以上毕业生,并具备以下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二)学习成绩合格,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
(三)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四)年龄不超过26周岁(1991年6月30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的可放宽至28周岁(1989年6月30日后出生);
(五)身体健康;
(六)具备招募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户籍等资格条件。
四、人员管理办法
被招募对象的档案可转到服务单位所在县级政府人社部门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实行免费代理。日常管理由其所在服务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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