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笔试前资格初审(6月28日-29日上午8时至下午17时)。由县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在汉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大厅临时人事考试窗口对应聘者进行现场资格初审,应聘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表、教师资格证、网上打印的报名登记表等相关证件原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复印件各一份。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在县人社局网站予以公示。
5、网上打印准考证(7月4日—5日)。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者请在规定的时间内自己在网上打印《准考证》,然后仔细阅读和核对《准考证》无误后,按《准考证》规定参考,否则,后果由应聘者自负。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准考证打印入口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总分为100分。
1、笔试(7月6日)。笔试内容为相应岗位专业知识。
2、面试(7月13日)。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岗位面试方式为教学试讲和专业技能测试。音乐、体育教师专业技能测试分必考项目和特长展示,其中音乐必考项目为视唱、钢琴弹奏,体育必考项目为初中、高中教材所涉及内容,美术教师专业技能测试为静物素描;乡镇幼儿教师面试方式为说课,内容分专项说课和特长展示,特长展示包含简笔画、弹唱合一、自选舞蹈;其他学科教师岗位面试方式为教学试讲。
3.成绩合成:
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面试(试讲、说课)成绩=备课成绩×30%+上课成绩×70%
其中:音、体、美、幼儿教师面试成绩=试讲(说课)成绩×40%+专业技能(特长展示)成绩×60%
各项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体检(7月18日)。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先。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部分项目进行。
(四)考核。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共同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拟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五)公示。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共同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将拟聘人员名单按要求提交县人社局进行审查。审查合格拟聘人员名单在县人社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六)聘用。公示后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名册表》和《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经主管部门审核,县人社局审批,报市人社局备案后,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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